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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资金是否计增值税当中核算?

编辑:新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1-09

答:如果是以下这种情况,那么流动资金就记入增值税计算:

流动资金估算中涉及到的原材料、燃料及动力费用时均应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,涉及到销售收入时应包括销项税额。利用不含税价进行财务分析时,应先按计税价格进行调整,然后再估算流动资金。

流动资金估算中各分项的最低需要天数,应根据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而定。最低需要天数应包括:在途天数、平均供应间隔天数*供应间隔系数、验收天数、整理准备天数和保险天数。

在同一项目中,一般应收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应大于应付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。

流动资金包括哪些内容?

主要包括现金、银行存款、短期投资、应收及预付款项、待摊费用、存货。

流动资金=年营业收入额×营业收入资金率   流动资金=年经营成本×经营成本资金率

流动资金=年产量×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  流动资金=流动资产 - 流动负债

流动资产=应收账款+预付账款+存货+现金   流动负债=应付账款+预收账款

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=本年流动资金-上年流动资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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